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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

結婚

結婚的祝賀語 天作之合‧相親相愛‧永浴愛河‧緣訂三生‧佳偶天成

百年偕老‧喜慶洞房‧樂賦唱隨‧君子好逑‧美滿姻緣

唱隨諧樂‧喜耦天成‧珠聯壁合‧佳兒佳婦‧相敬如賓

宜室宜家‧瓜瓞延綿‧德業同修‧螽斯衍慶‧月圓花好

心心相印‧鴻案相莊‧五世其昌‧良緣夙締‧三星在戶

琴瑟友之‧花燭筵開‧美滿良緣‧縷結同心‧郎才女貌

詩詠好述‧風美河洲‧愛情結晶‧美滿家庭‧情聯鸞鳳

鸞鳳和鳴‧喜溢華堂‧琴瑟賡和‧白首偕老‧親愛精誠

歡迎淑女‧永結同心‧百年好合‧琴瑟在御‧比翼雙飛

百年琴瑟‧花好月圓‧天緣巧合‧金石同心‧鐘鼓樂之夫唱婦隨

蓮花並蒂‧舉案齊眉‧鳳凰于飛‧愛之永恒 佳偶密月‧白頭偕老

如鼓琴瑟‧情聯碧合‧麟趾呈祥永在愛中‧宜爾室家‧笙磬同音

才子佳人‧關睢誌喜福祿鴛鴦‧書稱釐降‧藍田種玉‧花開並蒂

玉樹良枝亦繩繫足‧甜蜜的愛‧並蒂長生‧琴瑟和鳴‧同德同心神山眷屬

錦繡龍鳳‧情投意合‧化始二南

賀續婚
月圓兩度‧補續琴絃‧其新孔嘉‧琴瑟重調‧鸞膠新續

寶鏡重圓‧畫屏再展‧慶溢鸞膠

賀納妾
金屋藏嬌‧渡迎桃葉‧小星有曜‧紅袖添春

賀入贅
佳婿乘龍‧吹簫引鳳‧雀屏中選‧蔦附于蘿‧乘龍協吉

甥館增輝‧東床妙選‧嘉耦日配

賀訂婚
締結良緣‧鴛鴦瑩合‧緣訂三生‧成家之始‧文定吉祥

姻緣相配‧白首成約‧喜締鴛鴦‧誓約同心‧終身之盟

盟結良緣‧許訂終身

賀嫁女
淑女于歸‧之子于歸‧妙選選侶‧花月良宵‧雀屏妙選

百兩御之‧鳳卜歸昌‧德言容工‧穠李夭桃‧祥徵鳳律

鳳得鳳律‧燕燕于飛‧蘋藻權輿‧宜室宜家‧適擇佳婿

妙選東床‧跨鳳乘龍‧乘龍快婿‧詩題紅葉‧宜其家室

花開連理‧于歸迨吉‧帶結同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21501440
儀式
民間傳統習俗中,女兒出嫁時要踩破瓦、過火爐、丟扇子等等,這些有趣的習俗由來是什麼呢?據說答案就在【周公法鬥桃花女】
瓦, 代表女生,緣自「 弄 瓦 」一詞。
民間習俗相信新娘不可踩及門檻,門檻內置一塊瓦片及燃燒中之烘爐,新娘先行踩破瓦片,再跨進烘爐,前者攘邪意瓦破人不破,後者寓愚心新娘潔淨。踩瓦就是女方要嫁入男方家之前,是要踩破瓦片,也是瓦破人不破。
通常是女孩子八字中有破命的命格者,為了不要帶進夫家,才要踩瓦,過火爐去煞,免得帶衰,而不是每一個人都要踩。
現代人卻變成進門必備事項,是要新娘拋棄娘家的一切,重新開始的意思!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122905186
1.男家祭祖
男方出門迎接新娘前, 應先拜祭祖先.

2.分發紅包
出發前, 新郎應先分發紅包給一同前往接新娘的工作人員.

3.上車出發
新郎, 媒人,儐相及親友一共六或十二人出發迎接新娘, 禮車雙數為宜, 一般為六輛. (新郎倌記得拿迎親的新娘捧花喔)

  • 4.燃放鞭炮
    迎親禮車前往女家途中, 沿路燃放鞭炮以示慶賀, 如遇過橋或另外的迎親禮車隊時, 則燃放排炮.

    5.吃姊妹桌
    新娘於新郎迎親隊未到達之前, 與家人及姊妹一起吃飯, 說吉祥的話道別祝福.

    6.新郎到達
    迎親車隊到達新娘家前, 應燃炮通知, 女方也燃炮回應. 並有一男童持盛滿橘子或瓜子糖果的茶盤等候恭迎新郎. 新郎應回紅包答禮.

    7.吃甜湯圓
    女方應預備好甜湯圓及甜茶, 並招待新郎及迎親賓客享用
  • 8.討喜新郎手持捧花, 到新娘的房間, 此時新娘的姊妹及女性朋友要阻攔新郎, 可提出問題要新郎回答, 通過考驗才讓新郎見新娘. 或新郎與女方家人見面問候一番後, 給予紅包, 手持捧花到新娘房間接新娘. 一般紅包放999元表示長長久久.

    9.拜祭告別
    新郎把捧花交給新娘後, 由新娘母親替新娘把頭紗放下, 再由媒人婆或好命婦人(無懷孕)挽出大廳, 新郎新娘男右女左面向祖先神明, 新娘父親或長輩燃香點燭, 新人上香拜祭, 先神明後祖先, 接著向父母三鞠躬行禮告別. (新娘叩拜, 新郎鞠躬便可)

    10.出嫁
    新人及陪嫁姊妹一同預備上禮車, 注意出門時不可踩到門檻, 以免對娘家不利.
  • 11.禮車
    新娘禮車前方應掛一棵由根至葉的青竹或甘蔗, 並繫著豬肉及紅包. 而在車頂側掛一棵由根至葉的青竹或甘蔗, 並繫有蘿蔔. 後方側掛畫有太極及八卦的米篩. (代表福氣, 健康及驅邪避兇)

    12.上禮車
    由好命婦人或媒人婆牽著新娘. 頭上以竹篩或黑傘庶蓋,頭不能頂天見陽光, 護著新娘進禮車. 新娘上車後, 有一生肖吉祥的小男孩持繫有紅包的扇子給新娘, 新娘以紅包答謝.

    13.不要說再見
    所有人在離開女方家時都不能說再見, 新娘上禮車後, 女方家長應將一碗清水, 稻穀及白米潑向新娘, 代表女兒已是潑出去的水, 及祝福女兒以後有吃有穿.
  • 14.擲扇子
    當禮車起動時, 新娘把扇子掉出窗外, 代表不把壞性子帶到婆家去.

    15.報喜
    由女方家至男方家, 沿途燃放鞭炮, 到達男方家門時, 則雙方(迎親隊及男方家人)燃炮慶賀.

    16.摸橘子
    禮車到達後, 由有位帶著兩個橘子的小孩來迎接新人, 新娘要輕輕摸一下橘子, 再回紅包答禮. (這兩個橘子要留到晚上由新娘親自來剝, 可招來長壽)
  • 17.新娘下車
    新郎手持扇子在車頂打三下, 及腳踢車門三次, 新娘下車時, 由好命婦人或媒人婆持米篩或黑傘遮蓋, 牽出禮車, 帶領新娘摸過橘子後, 再引導新娘踩瓦片(踩碎), 過火爐, 進入男家大廳時, 腳要跨過門檻, 不能踩踏.

    18.敬茶
    先敬茶上香拜祭神明祖先, 再向家中長輩逐一敬茶, 此時順道把長輩介紹給新娘認識.

    19.夫妻交拜
    新人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交拜, 送入洞房.

    20.禮成
    入洞房後, 米篩放在床上, 新人同坐在墊有新郎長褲的椅子上, 表示兩人從此一心, 然後新郎把新娘的頭紗揭開, 飲交杯酒, 同食由蓮子, 花生, 桂圓或黑棗等做成的甜湯圓, 意謂早生貴子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51609180
  • 有關結婚(跟老師問的沒關係)

    傳統婚禮程序
    親迎
    • 男方於結婚佳期當日,將轎斗圓、豬腿、雞魚等應備辦物品,用紅木盒裝盛上車。
    • 接嫁人員(連同新郎)取偶數為佳。 (六、十、十二人)
    • 喜車二、六或十二部(視女方陪嫁人數而定),每部車均坐偶數人。
    • 貼喜字在喜車前擋風玻璃右上方,車外門把繫上同色系彩帶,以資識別。
    • 新娘禮車外加二條大紅帶及車彩或將鮮花置於引擎蓋上。
    • 出發前編整車隊,第一部為前導車,坐前座者負責帶路及沿途燃放鞭炮。
    • 新娘禮車不可編在第四部(通常在第二部),媒人坐前座,新郎及花童坐後座。
    • 出發前應召集各車司機,詳細告知時間、流程、行經路線、集結點、連絡電話、女方地址、電話,並儘可能不超車、不插隊,以保持車隊完整。(可事先繪路線圖分送各司機或準備無線電手機連絡)
    • 新郎於檢視物品、車輛、人員無誤後進房著裝,並將胸花及名條別於左胸前。
    • 接嫁人員將喜花(紅色)及名條別於胸前。(男左女右)
    • 男方主婚人或長輩陪同新郎撚香祭祖,告知即將出門迎親並保佑平安順利。
    • 新郎分發紅包給接嫁人員。
    • 新郎應持捧花上車。
    • 準備就緒,擇吉時出發,前導車燃排炮,門前燃鞭炮,車隊依序出發。
    • 按:依古禮前導車應於路口、橋頭燃炮以驅凶避邪,今配合環保可簡略。
    • 前導車於接近女方家門附近,即應燃炮告知即將抵達消息,待女方燃炮表示歡迎後緩駛進入。
    • 女方由一位男親友(晚輩)為新郎開車門,新郎給該人一個紅包後持捧花下車。
    • 新郎由媒人陪同一起進門。
    • 接嫁人員將車上物品搬下車交給女方親友。
    • 女方長輩將接嫁人員引進客廳入座。
    • 女方親友將禮服交給新娘著裝打扮,並將胸花及名條別於右胸前或腰間。
    • 媒人偕同女方主婚人清點禮品、紅包並討論婚禮進程。
    • 女方陪嫁人員應將喜花(粉紅色)及名條別於胸前。(男左女右)
    • 女方親友將祭祀物品擺於神案前準備祭祖。
    • 女方請男方吃湯圓(不可吃完)及雞蛋茶(只可喝茶)。
    • 新娘打扮完畢,先行吃姊妹桌後由媒人及福婆(好命長輩)扶出廳堂。
    • 新郎新娘並立,面向仙佛祖先神案(男右女左),由新娘母舅點燭及點香,向仙佛、祖先各行上香禮。
    • 新郎新娘左右轉,成面對面,新郎將捧花交給新娘,兩人相互行三鞠躬禮。(若未行跪拜禮,則此時新郎應將新娘的頭紗蓋下)
    • 女方主婚人坐於廳前,新郎新娘跪於面前,由女方主婚人面誡兩人要恩愛相處,新郎新娘齊口向女方主婚人祝曰:「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後行三叩禮,女方主婚人將新娘頭紗蓋下,給新郎新娘各一個紅包並將兩人扶起。
    • 吉時到,新娘由新郎、福婆攙扶(男左女右),一起走出大廳(不可踩到門檻),媒人在門外,手拿八卦米篩(或黑色雨傘),遮於新郎新娘頭上。
    • 新娘先上車,新郎由另一車門上車。(男左女右)
    • 男方接嫁人員將女方準備之青竹及甘蔗,繫於禮車車頂,並於根部掛豬肉一片及一個紅包。
    • 女方將陪嫁物品及回禮交給男方裝載上車。
    • 男方安排女方陪嫁人員上車。(每部車均需坐人,以偶數為佳)
    • 前導車燃炮出發,女方亦應鳴炮以示吉避邪。
    • 禮車開動之同時,新娘從車窗丟出一把扇子(扇尾繫一紅包及手帕),給弟妹撿,俗稱放性地(放下性子),或意謂留扇(善)給娘家,及感情不散之意,新娘亦不可回頭看。
    • 禮車開動之同時,女方主婚人用嘴含酒,噴向車後,或用臉盆(或碗)裝水(或米),潑向車後,表示覆水難收,叫新娘不要有回頭(或後悔)的念頭,或不會被休妻回家。
    • 按:依古禮前導車應於路口、橋頭燃炮以驅凶避邪,今配合環保可簡略。
    • 參考:有些習俗出發與回程,不同方向或不同路,亦即不願走回頭路。
    • 新郎本應完成婚禮後,於開席前,專車親駕至女方家送十二版帖,邀請女方主婚人赴宴,有時路遠或時間緊迫,故於車行一段後,新郎和媒人一同下車,回女方家送十二版帖給女方主婚人,並另外安排車輛載送。
    • 車隊將抵男方家時,前導車應燃炮告知。
    • 男方燃長炮表示歡迎,車隊循序駛進。
    • 男方由一男童,雙手捧紅漆喜盤,內放兩個大蜜柑(橘),用紅紙圈起,來到新娘禮車前,開車門恭請新娘下車,俗稱拜轎,新娘應用手撫摸蜜柑,並將蜜柑位置對調,然後放一個紅包壓在蜜柑下,男童退。
    • 新郎及媒人先下車,媒人準備八卦米篩(或黑雨傘)及鉛粉,新郎來到新娘門前。
    • 男方請一福婆,和新郎一同扶新娘下車,媒人手拿米篩,遮在新郎新娘兩人頭頂,一起進入大門。
    • 來到大門前,媒人放下米篩,先進門,邊撒鉛粉邊唸:「人未到,緣先到,入大廳,得人緣」,大廳門檻前需置火盆(烘爐,內燃木炭)及瓦片,(或用檀香、茉草),當火勢正旺時,新娘右腳跨過火爐,再踩破瓦片,俗稱過火與破煞。
    • 男方請女方陪嫁人員進門入座。
    • 男方將青竹及甘蔗卸下,懸於大門框上,掛於青竹上的豬肉交給男方,紅包由卸下之人取走。
    • 新郎新娘進入大廳後,由男方主婚人陪同祭拜仙佛祖先,面對仙佛祖先神案,男左女右並排而立,先拜仙佛,再拜祖先,男方主婚人應面告仙祖,家中某人今日成親,祈求列仙祖保佑五世其昌、家和事興。
    • 拜堂完畢後,新郎雙手將新娘頭紗往上掀開,新郎新娘相互交拜一鞠躬。若未行奉茶禮則新郎新娘直接進入洞房。
    • 男方主婚人端坐於廳堂前,新郎新娘並立面向男方主婚人一鞠躬,新娘雙手捧茶杯,一一向男方主婚人敬茶並稱呼,男方主婚人喝完茶後,各給新郎新娘一個紅包。
    • 註:以前新娘出轎後,便直接進洞房,三天後才出廳拜仙祖。
    • 洞房內預擺兩張椅子,椅子上舖一件新郎的黑色長褲,褲子下放銅幣或紙幣,新郎新娘進入洞房後,並肩而坐,象徵夫妻一體、榮辱與共、有財有庫。
    • 若未拜堂,則此時新郎將新娘頭紗掀開。
    • 伴娘進入新娘房,新郎分發紅包給伴娘。
    • 新娘的兄弟將新娘燈(舅子燈),提進洞房,置於床上,並唸:「舅子進燈、新人出丁」,俗稱舅子進燈。
    • 挑子孫桶之人(必需是富、貴、才、子、壽,五福具全之人)將子孫桶提進新房,並將桶內紅包取走。
    • 媒人或男方女長輩,盛一碗豬心進新房,餵新郎新娘吃,俗稱「吃豬心,才會同心」,新娘給該人一個紅包。
    • 媒人或男方女長輩,盛一碗湯圓進新房,餵新郎新娘吃,俗稱「吃圓仔湯」,象徵甜蜜圓滿,新娘給該人一個紅包。
    • 男方晚輩會進房敬甜茶或喜糖,並稱呼新娘,新娘應一一回應,並準備紅包或手帕贈之。
    • 男方請一位生肖屬龍之男童,在新房床上翻滾,媒人在旁唸吉祥語:「翻落舖,生查埔,翻過來,生秀才,翻過去,生進士」,俗稱翻舖。
    • 若未請人翻舖,則新郎脫鞋在床上走跳一圈。
    • 女方陪嫁人員可進新房與新郎新娘合照。
    • 注意:任何人均不可坐在床上。
    • 男方請女方陪嫁人員吃湯圓。
    • 休息片刻後可安排家族合照及全體合照紀念。
    • 若有閒暇亦可安排至戶外拍外景。
    • 男方準備宴客及觀禮事宜。
    • 新郎於開席前親送十二版帖給女方主婚人並邀請赴宴,由新郎接送或自行前往。TOP


    食新娘茶
    • 台灣南部習俗,結婚當天宴請至親好友之後,至親好友及賓客為了親睹新娘的風采,因而有要求新娘捧甜茶請長輩親戚的舉動,俗稱「食新娘茶」。
    • 食新娘茶要講究倫理,以長輩至親為先,然後才輪到平輩和朋友,座位也要按輩份安排。新娘奉茶時,通常由媒人陪隨。賓客接受奉茶時,應口唸「四句」吉祥語,俗稱「四句聯」。
    • 食新娘茶之程序
    1. 新娘手端甜茶,媒人口唸「新娘出大廳、錢銀滿大廳」,進入廳堂,按輩份、座位大小,依序奉上,然後轉回新房。
    2. 端冬瓜糖、蜜餞或糖果奉敬。
    3. 敬香煙或檳榔。
    4. 拿打火機點香煙。
    5. 收回茶杯,親友贈送紅包。
    6. 新娘贈送禮物給每位參加食茶的親友,如手帕、香皂....等,以示禮尚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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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房
    • 新娘出嫁第三天,照例由新娘的兄弟(最多二人)帶著餅及紅花探訪新人婚後情形,新郎給其紅包,俗稱「探房」。
    • 紅花應交給新娘,與出嫁時插的頭花交換插在頭上,表示會「開花結果」,「會生子」。
    • 現代禮俗多在結婚當天;新人進洞房後進行探房。
    歸寧
    • 新娘出嫁三天便回門,稱為「歸寧」、「三朝回門」、「頭轉客」,含有「成家不忘娘」之意。而新女婿去拜見岳父母,則有向他們表示「感恩戴德」之意,藉以增厚姻親之誼。
    • 通常由新娘的弟妹到新郎家,請新郎新娘相偕回娘家。大多上午接受邀請,中午聚餐,日落前回家為宜。(新婚未滿四個月忌在外過夜,所以歸寧宴畢,新郎新娘即相偕齊返男家)
    • 註:北部習俗,女方於訂婚日宴客;南部習俗,女方於歸寧日宴客。
    • 歸寧時,新郎要帶禮品,如橘子、蘋果(甜蜜)、香蕉(招呼)、椪餅或椪柑(象徵新娘肚皮會漲、懷孕)、酒等禮品(均取偶數),贈予岳家。
    • 女方應準備回禮:米香、糯米糕、桃餅、六件蜜餞、兩枝有根葉的甘蔗(祝福新人甜甜蜜蜜、透頭透尾)、種子雞一或二對(約二、三個月大的公雞、母雞各一隻,準備新娘生產時進補用)、橘子、香蕉,供新人帶回男方。(現代習俗改將上列物品在結婚日隨禮車帶回男方)
    • 註:新婚後第三天回娘家,稱「頭轉客」;第六天或第十二天回娘家,稱「二轉客」;滿月回娘家,稱「三轉客」;滿四個月也有再回娘家的習俗。回娘家時,新人均需攜禮品致贈女方,而女方亦需備禮品回贈。新人帶水果,女方回贈禮品:「滿月」備紅圓(偶數)、米糕等,「四個月」備紅色麵桃(偶數)及其他糕類等。
    婚嫁禁忌
    • 婚嫁忌生肖屬虎的觀禮,因虎會傷人,免得因此導致夫婦不和睦或不孕。
    • 新娘房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借給他人,忌照人,因此嫁妝的衣櫃或梳妝台有鏡子都用紅紙蒙住,滿四個月始可拆卸。
    • 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
    • 新婚四個月內忌參與他人婚喪喜慶事物,以免相犯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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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視圖片觀禮程序
    1. 結婚典禮開始(奏樂同時鳴炮)
    2. 男女來賓入席(就位)
    3. 主婚人入席
    4. 介紹人入席
    5. 證婚人入席
    6. 男女儐相引新郎、新娘入席(奏樂)
    7. 證婚人宣讀結婚證書
    8. 新郎、新娘行結婚禮相對立三鞠躬
    9. 新郎、新娘交換飾物(由儐相遞與證婚人轉交換之)
    10. 新郎用印
    11. 新娘用印
    12. 介紹人用印
    13. 主婚人用印
    14. 證婚人用印
    15. 奏樂
    16. 證婚人致訓詞
    17. 介紹人致訓詞
    18. 來賓致賀詞
    19. 主婚人致謝詞
    20. 新郎、新娘致謝詞
    21. 新郎、新娘謝證婚人一鞠躬
    22. 證婚人退
    23. 新郎、新娘謝介紹人一鞠躬
    24. 介紹人退
    25. 新郎、新娘謝主婚人一鞠躬
    26. 主婚人退
    27. 新郎、新娘謝來賓一鞠躬
    28. 男女儐相引新郎、新娘入洞房
    29. 禮成(奏樂同時鳴炮)
    教堂婚禮程序
    1. 序樂…………新郎入席…………………………司琴
    2. 結婚進行曲…新娘入席…………………………會眾起立
    3. 唱詩…………愛的真締…………………………會眾
    4. 禱告………………………………………………○神父、牧師
    5. 獻詩…………婚禮頌……………………………○詩班
    6. 獻詩…………一首情歌…………………………○詩班
    7. 婚姻頌詞…………………………………………○伉儷
    8. 獻詩…………每當我想起你……………………○詩班
    9. 勉勵………………………………………………○神父、牧師
    10. 證婚…誓約、交換信物、用印、宣告、揭紗…○神父、牧師
    11. 獻詩…………詩篇二十三篇……………………○團契
    12. 獻詩…………快樂的婚禮………………………○團契
    13. 祝禱………………………………………………○神父、牧師
    14. 答謝………………………………………………新郎、新娘
    15. 唱詩…………願主賜福看顧你…………………詩班、會眾
    16. 禮成…………殿樂………………………………司琴
    佛化婚禮程序
    1. ○○○先生、○○○小姐佛化婚禮
    2. 婚禮開始
    3. 奏樂
    4. 介紹人禮佛入席
    5. 主婚人禮佛入席
    6. 證婚人禮佛入席(擊鼓)
    7. 新郎新娘禮佛入席(結婚進行曲)
    8. 請起立
    9. 唱香讚(請合掌)
    10. 請坐下
    11. 證婚人為新郎新娘宣誓
    12. 新郎新娘行結婚禮(請對面站)(揭面紗)行三鞠躬(請復位)
    13. 證婚人宣讀結婚證書
    14. 新郎新娘用印
    15. 主婚人用印
    16. 介紹人用印
    17. 證婚人用印
    18. 證婚人為新郎新娘交換禮物
    19. 新郎新娘向主婚人行敘見禮(向男方主婚人一鞠躬)(向女方主婚人一鞠躬)
    20. 新郎新娘向親屬行敘見禮(向後轉行禮)
    21. 恭請 ○○大師開示
    22. 介紹人致詞
    23. 來賓致詞
    24. 主婚人致謝詞
    25. 新郎新娘向證婚人禮謝(一鞠躬)
    26. 新郎新娘向介紹人禮謝(一鞠躬)
    27. 新郎新娘向來賓禮謝(一鞠躬)
    28. 新郎新娘向主婚人禮謝(一鞠躬)
    29. 唱佛化婚禮祝福歌(美滿姻緣)
    30. 禮成
    公證婚禮程序
    1. 公證結婚典禮開始。
    2. 奏樂。
    3. 來賓及親屬就位。
    4. 主婚人就位。(結婚人未成年者,其法定代理人必須到場主婚)
    5. 證人就位。
    6. 公證人就位。
    7. 新郎、新娘就位。(有男女儐相時,由男女儐相陪同就位)
    8. 公證人詢問新郎、新娘之真意。公證人問:請問○○○先生你願在本公證人前與○○○女士結為夫妻嗎。公證人問:請問○○○女士妳願在本公證人前與○○○先生結為夫妻嗎。(新郎、新娘應答:願意。)
    9. 新郎、新娘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蓋章。(應當場簽名、蓋章)
    10. 主婚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蓋章。(應當場簽名、蓋章)
    11. 證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蓋章。(應當場簽名、蓋章)
    12. 新郎、新娘行結婚禮。(新郎、新娘轉身相向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
    13. 公證人宣讀結婚公證書。
    14. 公證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蓋章。
    15. 公證人致詞
    16. 公證人交付結婚公證書與新郎、新娘。
    17. 新郎、新娘謝公證人一鞠躬。公證人退。
    18. 新郎、新娘謝證人一鞠躬。證人退。
    19. 新郎、新娘謝主婚人一鞠躬。主婚人退。
    20. 新郎、新娘謝來賓一鞠躬。
    21. 禮成。
    公證結婚手續說明
    1. 結婚日期由結婚人自定,舉行儀式時間就下列時間擇定: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十時、十一時及下午三時。星期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上午十時及十一時。請至少提前兩三天於上班時間向公證處登記。
    2. 請向服務台購買下列用紙:(1)公證請求書一份二元。(2)結婚公證書四份二十元。(3)結婚證書英文譯本二份十八元。(不需者免購)(4)證書封套一個十元。
    3. 中文結婚證書及英文譯本,均由公證處打字,請求人無須自行書寫。
    4. 將公證請求書填好後(服務台有樣本及填寫說明供參看)交服務台登記。
    5. 登記時請攜帶:(1)結婚人雙方國民身分證及印章。(2)證人二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登記時請攜帶其身分證及印章。
    6. 結婚為外國人或國外華僑,請帶護照或僑居地身分證件及未婚身分證明書。(印尼、泰國、菲律賓三國婦女表單身證明,須先經我國外交部驗證)
    7. 我國軍人聲請結婚,請提出主管批准之婚姻報告表單原本,以憑核對,並請準備複印本一份,交公證處存查。
    8. 應繳費用:公證費九十元,抄錄費五十四元,需英文證書者,另繳翻譯費五十四元。
    9. 聲請登記得由一人攜帶前開證件、印章及費用前來辦理。結婚當天,結婚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及證人均應攜帶身分證件親自到場,提前半小時報到舉行儀式。
    10. 參加婚禮人員應服裝整齊,新郎新娘穿不穿禮服,一律歡迎。(結婚之證人須年滿二十三歲,並能簽自己名字皆可)
    11. 結婚儀式在公證處公證結婚禮堂舉行,禮畢交付結婚公證書正本二份及繕本一份,供申報戶籍婚姻登記用。
    12. 詳細請洽全省各地方法院公證處。
    辦理公證結婚應行注意事項
    1. 辦理公證結婚,在辦公時間內,應隨到隨辦。
    2. 結婚日期,由結婚人自行擇定,如其結婚日期在星期日或國定休假日時,應於前一天辦理聲請手續,並繳納公證費。
    3. 公證人收受當事人公證結婚聲請書時,應注意審查是否合法,並得就到場人為必要之詢問。
    4. 公證人於公證結婚儀式舉行時,應切實查核到場之結婚人、法定代理人及證人是否本人。
    5. 結婚人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為其辦理公證結婚。(1)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2)女子自前婚姻關係消滅後未逾六個月之期間,但已分娩者不在此限。(3)違反民法第九八三條所定親屬結婚之限制者。(4)監護人與受監護人於監護關係存續中結婚而未經受監護人之父母同意者。(5)重婚者。(6)因姦經判決離婚或受刑之宣告而與相姦人結婚者。
    6. 結婚人如有原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離婚情形者,應命其提出國民身分證查核,必要時得命提出戶籍謄本予以核對。
    7. 結婚人如男已滿十八歲,女已滿十六歲而未滿二十歲者,其法定代理人(即生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應親自到場,行使同意權,其不能到場者,應出附有印鑑證明書之同意書或經其他公務機關簽註之同意書。
    8. 未成年人結婚,其法定代理人到場行使同意權時,應於公證聲請書有關欄內,記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身分證字號,表示同意,並由其於公證結婚證書上簽名蓋章。
    9. 現役軍人聲請辦理公證結婚,應繳驗所屬長官核准其結婚之證明文件。在核准結婚之日期前,不得舉行公證結婚儀式。
    10. 現役軍人結婚時,應於公證結婚證書有關欄內,註明請求人為現役軍人,並記載核准結婚證明文件之日期及字號。
    11. 現役軍人所繳驗之核准結婚證明文件,由公證處附卷備查。如必須繳回者,應具備繕本或複印本,經佐理員核對相符,註明「與原件相符」字樣,並蓋章於該繕本或複印本上,送請公證人核准後發還之。
    12. 公證結婚典禮時,男女雙方及其法定代理人、證人等必須各自攜帶國民身分證(軍人身分補給證)及私章親自到場,並應當場在公證結婚書上簽名、蓋章。公證人簽名,亦必須當場為之。
    13. 結婚人如為外國人或其一方為外國人時,應繳驗各該當事人所屬大使館、領事館發給之婚姻狀況宣誓書或經其簽證得為婚姻之證明文件。如為外國軍人時,應繳驗各該當事人所屬大使館、領事館或服務機關、部隊主管,發給之軍人結婚批准書。
    14. 華僑聲請公證結婚時,應提出僑居地大使館、領事館或華僑團體等,相當機關簽證之證明文件。
    15. 結婚人,如為無國籍人或為與我國無外交關係之外國人時,應繳驗足以證明其婚姻狀況之適當證明文件。
    16. 結婚公證書應以打字、毛筆或黑墨水填寫。

    聯合婚禮(集團結婚)程序
    1. 公證結婚典禮開始。
    2. 奏樂。
    3. 來賓及親屬就位。
    4. 主婚人就位。(結婚人未成年者,其法定代理人必須到場主婚)
    5. 證人就位。
    6. 公證人就位。
    7. 新郎、新娘就位。(由司儀點呼姓名依序排列)
    8. 公證人詢問新郎、新娘之真意。公證人問:請問○○○先生你願在本公證人前與○○○女士結為夫妻嗎。公證人問:請問○○○女士妳願在本公證人前與○○○先生結為夫妻嗎。(新郎、新娘應答:願意。)
    9. 新郎、新娘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蓋章。(應當場簽名、蓋章)
    10. 主婚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蓋章。(應當場簽名、蓋章)
    11. 證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蓋章。(應當場簽名、蓋章)
    12. 新郎、新娘行結婚禮。(新郎、新娘轉身相向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
    13. 公證人宣讀結婚公證書。
    14. 公證人在結婚公證書上簽名、蓋章。
    15. 公證人致詞
    16. 公證人交付結婚公證書與新郎、新娘。
    17. 新郎、新娘謝公證人一鞠躬。公證人退。
    18. 新郎、新娘謝證人一鞠躬。證人退。
    19. 新郎、新娘謝主婚人一鞠躬。主婚人退。
    20. 新郎、新娘謝來賓一鞠躬。
    21. 禮成。
    說明
    各社團及各縣市政府,每年在元旦、兒童節、雙十節,常舉行聯合婚禮(集團結婚),敦請地方首長或名流證婚,儀式隆重,費用節省,乃進步之社會習俗。其辦法如下:
    1. 參加者應先向主辦單位索取申請書,依照規定格式,用墨筆正楷逐項填寫,須詳晰清楚。
    2. 男女結婚人須各備照片,四寸全身二張,二寸半身三張,於申請時呈繳。
    3. 申請書須由申請人及家長或監護人暨主婚人、介紹人署名蓋章。
    4. 申請人對主辦機關之調查應忠實報告。
    5. 申請人接到認可通知後,即須到會繳納參加費,領取登記證。
    6. 凡登記參加者,應於舉行婚禮之前一星期,由男女兩方主婚人及介紹人等在結婚證書上蓋章。
    7. 結婚時男女新人須用規定色樣之禮服及頭紗,該項禮服向主辦機關接洽代辦。
    8. 結婚時新娘手捧之鮮花,由主辦機關代備,以昭一律,該價由參加人照繳。
    9. 結婚人應於婚前一小時到達,如逾期不到,不得參加。
    10. 行禮時除結婚人及雙方主婚人共四人外,均須憑觀禮券入禮堂。
    11. 婚禮完成後,通常由主辦機關舉行茶會招待新人及其親友。新人是否另行在其他場所設席宴客,可視經濟情況而定。
    戶籍結婚登記申報
    • 結婚後十五日內,當事人之一,需向戶政事務所申報戶籍婚姻登記,逾期則要罰款。
    • 攜帶證件:
    1. 結婚證書二份。〔注意證書上結婚日期、結婚場所、男方主婚人、女方主婚人、證婚人(二人)、結婚人(新郎、新娘)之簽名蓋章處是否已填寫蓋章〕
    2. 夫妻兩人之印章、身份證、相片。(換發新身分證用)
    3. 戶口名簿。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40601376

    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資料

    雌雄同體(hermaphroditism)



      許多低等動物為雌雄同體(hermaphroditic);亦即在同一個體內有卵巢和精巢,因此可產生卵亦可產生精子。有些雌雄同體的動物(例如寄生的條蟲),可行自體受精。(這點是否違反了有性生殖必須兩個不同個體結和的原則﹖)。因為寄主可能只被一隻條蟲寄生,因為這種自體受精的能力將是維持種族生存之最好方法。然而,大多數雌雄同體的動物,不以自體受精的方法行生殖作用;同種的兩個個體互相交配,分別授精給對方。蚯蚓卻利用此法生殖。有的種類,精卵巢各在不同的時期發育,因而可避免自體受精的現象發生。牡螺,雖然為雌雄同體,但不能行自體受精,此乃因個體內精巢和卵巢各在不同的時期產生配子的緣故。
    轉自: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41506535
    無性生殖

      你知道嗎?當我們摘一片"落地生根"這種植物的葉子,插在泥土中澆澆水呀!過幾天,你會看見新的落地生根從葉緣長出來了。你還知道嗎!當酵母菌想製造下一代時,它就會從身上冒出一個小細胞芽,後來小芽會慢慢地長大,就形成另一個酵母菌了!
      這種只有一個親代,利用身體細胞便會產生子代的生殖方式,就叫做"無性生殖"。而這種細胞一個變兩個,兩個變四個....變成一個個體的細胞分裂方式叫有絲分裂。進行無性生殖的生物,子代會完全傳承親代的所有遺傳資料訊息,所以若是親代有遺傳缺陷,子代也會發生,同樣的,若親代強壯又健康,那..子代也會是頭好壯壯。
      因此,在這種生殖模式下,生物是較沒機會產生新的遺傳變化來適應變化多端的環境的。
    無性生殖靠有絲分裂
      製造一個子細胞時,必須先把基因庫內的資料複製一份,擺在子細胞的細胞核中,這樣子細胞才能獲得與母細胞相同的生理運作與細胞架構的蛋白質資料,成為相同的細胞,這種現象叫做遺傳。   這種將遺傳的資料完整地,不多不少地傳遞給它們的子細胞的分裂方式叫有絲分裂,也稱細胞分裂。
      當細胞進行細胞分裂時,首先會複製染色體,使染色體數目變原來二倍。如人體細胞,此時便是(22對加2條)x2對,即46x2條,之後只進行一次細胞分裂,染色體數一分為二,結果產生二個細胞,而這兩個細胞的染色體數目通通與原來細胞相同。
    所  以人體細胞在細胞分裂後,兩個子細胞皆有22對加2條染色體。
    海參新的無性生殖方式!
    文‧圖/趙世民
     全世界只有6種海參會進行無性生殖,而且全都是進行橫斷裂生殖:由身體中間斷裂成兩段,每一段再各自長成完整的海參。前段有口無肛門,所以要再長一個新肛門。後段有肛門卻沒有頭,要再長一個新頭。在這6種海參中,台灣一共可以找到2種。
     最近我們發現台灣有一種海參以一種全新的方式進行無性生殖,這種海參在文獻中從沒被記錄過會進行無性生殖,而且這種無性生殖方式也從沒被描述過。我打算把這種新的無性生殖稱為半縱裂式的無性生殖 (Semi-longitudinal fission)。因此,全世界目前最少有7種海參可以行無性生殖,而台灣就可以找到3種!
     半縱裂式的無性生殖方式:海參由原來肛門旁邊先長一個新肛門,然後由兩個肛門之間緩緩裂開。在裂到身體約四分之一處就不再繼續裂開,而是有新肛門那一小部分逐漸長大。有趣的是新海參的長大方式是由母體的組織緩緩轉移到新海參身上,而不是靠自己進食,所以成長速度很快。最後這個新長成的小個體會脫離母體,自己再長一個新頭,展開獨立生活,有趣吧?!。

    轉自: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22817395

    \
    線蟲動物門(學名Nematoda[1])是動物界界中最大的門之一,為假體腔動物,有超過20,000個已被記錄的物種,尚有大量種尚未命名。絕大多數體小呈圓柱形,又稱圓蟲(roundworms)。牠們在淡水、海水、陸地上隨處可見,不論是個體數或物種數都往往超越其他動物,並在極端的環境如南極和海溝都可發現。此外,有許多種的線蟲是寄生性的,包括許多植物及人類在內的動物的病原體。只有節肢動物比線蟲更多樣化。

    線蟲原先在1919年被Nathan Cobb命名為Nemata。後來,牠們被降級為囊蠕蟲中的一綱,最後才被重新分類至線蟲動物門。

    線蟲是三胚層的原口動物,有一套完整的消化器官。線蟲沒有循環系統及呼吸系統;呼吸及物質的運輸完全是透過擴散作用完成的。體薄、縱切面為圓形,但實際上是兩側對稱的。線蟲的體腔是一個狹窄的假體腔。口部經常有不同的蓋口或突出物,有捕食及感覺的功能。在肛門之後的身體部位稱做尾部。表皮會分泌出堆積成層的角質層,保護身體免於乾燥、消化液,或其他嚴苛環境的破壞,有些種類還會形成移動用的突出物,例如幫助活動的纖毛。雖然此角質層允許移動及形狀改變,它仍非常不具彈性,且不允許蟲體的體積變大。因此,隨著蟲體長大,牠就得蛻皮、並產生新的角質層。角質層不允許體積改變的原因是要維持體內的高液壓。因為這個原因,線蟲沒有環狀肌,只有縱向肌,因為沒有這個必要。線蟲體內的液壓就是牠們是圓形的原因。

    線蟲有一套簡單的神經系統。一條主神經索在腹側延伸,在頭端的感覺構造被稱做雙器(amphid),而尾端的感覺構造則被稱做尾感器(phasmid)。

    大部分自由生活的線蟲都相當微小,但有幾種寄生性的線蟲,如:蛔蟲,可長到好幾公尺。因為無環狀肌的緣故,線蟲的身體只能往兩側方向擺動,所以牠移動的條件是要附著在固體物品上;其扭動掙扎的動作不是很難、就是根本無法游泳。

    食性與排泄
    線蟲一般吃細菌、藻類、真菌及原生動物,不過有些種類是濾食性的。排泄是透過一個分開的排泄孔。


    生殖與生命史
    線蟲一般行有性生殖。雄性通常比雌性小(差異往往相當巨大),而且尾端常呈彎曲狀,好在交配時抓住雌性。交配時,一個以上的幾丁質針狀體(spicule)會伸出泄殖腔(cloaca),並插入雌性的生殖孔。似變形蟲的精子會沿著針狀體爬入雌性蟲體。 卵被雌性排出時,可能已胚化(embryonated)或尚未胚化(unembryonated),意思是受精卵可能尚未發育。在自由生活的線蟲種中,卵會孵化成幼蟲,最後變成成蟲;在寄生性的線蟲種中,通常有一個更為複雜的生命週期。
    轉自: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92010612

    科學家開的店:遺傳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保護令

    壹、民事保護令是什麼?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 上不法侵害之行為,為保護被害人之權益,免於再度受害, 可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民事保護令是法院核發之命令, 可約束加害人之行為或科加害人以義務,保障被害人之安全。

    貳、民事保護令能提供什麼?
      一、在刑事制裁之外,提供另一種法律的保障。
      二、避免被害人遭受更多的傷害。
      三、提供被害人立即性的減輕傷害。
      四、命令加害人接受治療或輔導,以使其改善偏差行為,根除不良習慣,重返正常家庭生活。
    參、聲請保護令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能幫助被害人什麼?
     一、評估被害人是否符合聲請保護令。
     二、解釋聲請、核發與執行保護令之程序,並且幫助被害人填寫聲請書。
     三、解釋家庭暴力防治法幫助之範圍、內容與限制。
     四、協助被害人準備出庭之資料與證據。
     五、被害人聲請保護令需出庭時,得視情況派員陪伴。
     六、其他相關資訊之提供。
      
    肆、什麼情況可以聲請保護令?
     一、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可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
     二、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如有未達急迫危險情況,但確有安全上之現時考量時,可向法院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
     三、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有必要聲請保護令時,可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
      
    伍、誰可以聲請保護令?
    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均可聲請保 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 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 法院聲請,但緊急性暫時保護令被害人並不能擔任聲請人。
      
    陸、保護令內容是什麼?

      一、禁制令:
    (一)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加害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人為騷擾、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二、遷出令:
    (一)命加害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之驅逐令。
    (二)禁止加害人就該不動產為處分或其他假處分。

      三、遠離令:

          命加害人遠離遠離被害人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四、決定令:
       (一)定汽、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必要時並得命交付之。
       (二)定未成年子女之暫時監護權。
       (三)定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會面權。
     
      五、給付令:

       (一)命加害人給付被害人租金、扶養費。
       (二)命加害人交付被害人醫療、輔導、庇護所、財物損害等費用。
       (三)命加害人負擔律師費。

      六、防治令:

          命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如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治療、輔導。

      七、其他保護令:

          由法院斟酌發給。
      

    柒、如何聲請保護令? 
     一、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言詞、書面或電信傳真方式向法院聲請。
     二、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應填具「民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聲請書」,向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聲請。
     三、聲請通常保護令應填具「民事通常保護令聲請書」,向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聲請。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及警察局各分局之家庭暴力防治官均可提供保護令之聲請書狀

    捌、保護令審理程序為何?
     一、緊急性暫時保護令:毋須經審理程序,法院受理聲請後,
       除有正當事由外,將會於四小時內核發緊急性暫時保護令
       。
     二、一般性暫時保護令:法院得不經審理程序或於審理終結前,
       核發一般性暫時保護令。
     三、通常保護令:法院經開庭審理後核發。

    玖、保護令有效期間多長?
     一、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一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二、通常保護令失效前,當事人及被害人得聲請法院撤銷、
       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之期間為一年以下,並以一次為限
     三、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限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
       確定者,該命令失其效力。
    四、暫時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
    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拾、保護令核發後有什麼保障?
      保護令係法院之命令,相對人接獲保護令後,應遵守保護令 之規定。如違反禁制令、遠離令、遷出令及防治令者,即構 成違反保護令罪,違反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拾壹、其他事項
     一、保護令經核發後,法院會發送一份給警察機關,警察機關
       即會派員執行保護令。
     二、被害人已接獲民事保護令,警察機關仍未執行時,應主動
       提示警察機關執行。

    我們提醒您
    一、如何自我保護?
    (一)平日的準備:
    1.熟悉相關機關:如報案單位、庇護所及輔導機構的聯繫方式。
    2.準備好輕便提包:內有現金、換洗衣物、身份證、圖章、房契、結婚證書、存摺等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電話號碼,必要時可立即帶走。
    (二)暴力發生時,立刻要:
    1.保持鎮靜:不要說刺激對方的話,也不要回打,以免火上加油。
    2.保護自己:尤其是頭、臉、頸、胸、腹等主要身體部位。
    3.大聲呼救:請家人、鄰居幫忙。
    4.快點避開:離開現場,或到親戚、鄰居、朋友家,或到處理家庭暴力的機構。
    5.去找警察:請警察出面制止施暴或送醫,或送庇護中心。
    6.向警察報案:製作筆錄,記下發生經過。保留證物,如驗傷單、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凶器等。如已有保護令之核發,應予提示警察執行或逮捕加害人。
    7.立刻請醫生驗傷,並設法拍照存證。

    二、蒐集證據的重要性
    證據的蒐集非常重要。當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時,加害人可能會否認或扭曲事實,法官或檢察官要判斷誰是誰非時就必須依賴證據。在家庭暴力事件中,能夠提出證據包括:
    (一)物證:包括被加害人扯壞的衣物、加害人使用的凶器、加
    害人承認施虐的錄音帶、加害人寫的悔過書,或是足以表
    徵您身上傷勢的照片或驗傷單等。
    (二)人證:指加害人對您施暴時,親見親聞之人,可能是鄰居,
    也可能是同住的家人或子女。
    (三)告訴期限:傷害罪屬告訴乃論,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另保護令聲請雖無時效上之規定,惟為保護您自身的安全
    及證據時效性,仍應儘速提出。
    資料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121707497
    掰掰=]

    2012年11月4日 星期日

    校慶運動會

      到了十一月的開始,總會有一個活動,就是「校慶」,我們這次的主題是運動會,照理說應該是園遊會,因為五年級是運動會,而且我也比較喜歡園遊會,因為這樣才有參與感。
      我們這次重點放在「大隊接力」,因為五年級輸給了六班,大家這一次都想打敗他們,所以都很賣力的練習。老師先測大家八十公尺的秒數,並排好棒次,練習接棒。因為我跑步本身就很慢,所以我沒有上場。我們在比賽前友舉辦一場友誼賽,但我們明顯得慢了一些,所以我想這部分還要多練習。我們也幫其他的班級測過秒數,發現五班是最快的,有可能抱走冠軍。
      當天到學校,做完打掃工作後,我們就到操場旁休息區集合。現場很熱鬧,來賓有很多,也包括我們的學姊「黃敏惠」市長。一開始是一到三年級的進場,接著是我們四到六年級的「戰舞」,說實在其實戰舞很有趣。跳完之後我們都要站在操場上看聖火進場、運動員宣誓、護旗以及聽很多來賓說話,好累。接下來是我們的「趣味競賽」,我們六年級是要拿一根裡面放著乒乓球的湯匙折返,我發現你只要拿湯匙越下面球就越不容易掉,我們的第一棒盧信福他用衝的,結果球掉了,我想說趕快撿起來就沒事了,結果他好像沒發生過這件事一樣,又繼續衝,總共跑了四、五次,所以我們就變成最慢的。
      下午,到了刺激的「大隊接力」。我們是第一組,跟四班、一班還有友誼賽贏過我們的七班比賽。我們一開始就跟七班一直保持在最前面的位置,競爭激烈,所以好像比較沒有人去注意四班跟一班。到了大伯那一棒的時候,他使出必殺技「瘋狂老爺車」,追過七班,遙遙領先。但後來七班又追上來,兩班互不相讓。到了倒數第二棒「何立恆」不知道是因為七班推的還是他自己造成的,他竟然跌倒了,可是他非常勇敢,馬上爬起來繼續跑。雖然我們最後沒有贏過六班,也輸了七班一點點,變成第三名,但是我們都超越了自己,因為秒數比之前測得快了十幾秒。
      這次運動會很開心,但是這是我們國小最後的一次校慶了,不知道會不會再為六年級的再辦其他的活動。